
法律主观:工伤 申请法律援助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 需要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获得法律援助;
2. 个人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或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满足以上条件后,应前往当地司法局提出申请。司法局在审查通过后,将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如果公民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委托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客观: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在以下需要代理的事项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