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法人法律责任的区分
企业法人是具备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通常由法人本身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视为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仅在有过错时向企业/公司承担责任。在单位违法行为导致责任时,除了法人的责任外,法定代表人可能因作为主管人员而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二、财务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财务负责人通常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依据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包括法定负责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须由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会计负责人签字盖章,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单位负责人还需建立并执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三、改正错误
1. 修正了原文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责任的描述,明确了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法人的责任区分。
2. 补充了财务负责人在新《会计法》下的法律责任内容,确保了信息的完整性。
3. 更正了原文中关于单位负责人定义的不准确表述,依据新《会计法》进行了准确描述。
通过以上改写和修正,提高了内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确保了条理清晰,同时保持了原始信息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