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合同并不受劳动法保护。以下是他们之间的区别:
1. 主体不同:
代理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上不平等。
2. 调整法律不同:
代理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属于民商事法律范围;而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属于经济法领域。
3. 合同内容不同:
代理合同的内容通常涉及具体的授权委托事项;而劳动合同涉及的是劳动相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等。
4. 合同性质不同:
代理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以完成某项委托为内容。劳动合同是持续的工作状态,以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为内容。
5. 报酬取得不同:
代理合同的劳务费通常是一次性取得;而劳动合同的报酬是以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形式给予的。
6. 法律后果不同:
违反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而违反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起诉于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