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无合法采矿许可的非法开采行为,包括擅自扩大开采范围。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存在严重泄漏风险,未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三、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事故。
四、特种设备未按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存在安全风险。
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如违规使用火源,消防设施功能失效。
六、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如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超过标准。
七、未实施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不完整。
八、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九、高空作业缺乏有效安全防护,工人存在坠落风险。
十、地下工程的安全措施不当,可能导致坍塌事故。
十一、大型施工机械未经验收或带故障运行。
十二、交通工具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如刹车系统故障或轮胎严重磨损。
十三、违反交通法规,如超速行驶或酒后驾车。
以上是关于二十条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细则的改写,内容进行了条理化处理,并确保了语义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每一项都强调了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了应对措施。企业和机构应遵循这些标准,定期进行检查,以保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这些规定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