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工作调动都是根据组织的安排进行,或者由个人主动寻找并联系接收单位。
当个人决定调动时,首要任务是确保接收单位已经确定并同意接收。只有得到接收单位的确认,才能开始办理调令手续。
然而,存在一种情况让人匪夷所思:一个人已经成功获得了调令,但接收单位却拒绝接收。这听起来确实令人困惑,毕竟调令的开具通常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
如果接收单位没有接收的意向,那么整个调动过程就失去了意义。这种情况下的调动几乎等同于个人的一厢情愿,而并非基于双方的合作意愿。
当然,也存在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某些特殊或紧急情况,使得调动在缺乏接收单位明确意愿的情况下得以进行。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通常伴随着特定的解释和背景。
总而言之,在正常情况下,调动应当是基于双方的共识和合作。如果只有一方的意愿,那么调动很难成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