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配餐单位负责人需每两个月定期听取一次食品安全总监关于工作管理情况的汇报。
2. 该汇报应包括食品安全总监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回顾和分析。
3. 负责人需对汇报内容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
4. 汇报应形成书面记录,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资料。
5. 食品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最高管理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与措施。
6. 食品安全总监应对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负最终责任,并具备相应事项的决策权。
7. 食品安全总监还需不断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并规划所需的人力、技术等资源以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