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迫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它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其中,强迫观念使患者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仍然感到紧张、不安和痛苦,无法摆脱。
强迫情绪则是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例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力会作出不道德、违法行为或精神失常等。强迫意向则是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动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这些冲动并不会转化为行为,反而让患者感到紧张、担心和痛苦。
强迫动作是指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行为。这种病症与特定的人格特征密切相关。具有强迫症的人往往表现出谨小慎微、墨守成规、缺乏信心、胆小怕事、优柔寡断、办事认真、喜欢过多过细思考问题、缺乏随和性、过于追求完美,或者主观任性、急噪、好强、自制力较弱,并常伴有不安全感、不确定感和不完善感等。
强迫症的产生与心理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强烈或持久的精神因素的作用及剧烈的情绪体验的影响往往是此病发生的直接原因。治疗强迫症的方法包括理性疗法、行为治疗等。理性疗法旨在让患者充分认识到自己症状中的非理性观念,并用相应的理性观念去克服,从而减轻症状。行为治疗则通过指导病人进行意念的松弛训练、肌肉松弛技术结合系统脱敏疗法或操作条件法治疗,以减轻焦虑或单一的症状。
患者的亲人或朋友应给予关心爱护,但不应苛求或姑息病人。不应长篇大论地讲道理和教训,也不应追根究底,而是以适当的态度和行动合理对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