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何事物都只能是相对而言。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千变万化的,某些事物对于某些人来说认为是好事,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是坏事。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个方面就是好事和坏事的认定也是相对的,错综复杂。有可能是好心办了坏事,也有可能是坏心办了好事。比如那些反面典型:最初是所谓的好心,但可能办了坏事;当他们受到法律的审判,道德的谴责时,那些事例又成了反面教材,对他人起着警示的作用,这也可以说是“好奇心”或所谓的坏心办了好事……
还有一个方面是有意识和无意识,以及主观上和客观上等各不相同。这些因素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看法和行为,从而导致不同的结果。
信和不信这不取决于对方,而由自己决定。任何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起作用。如果您对某件事物没有搞清楚,也没有弄明白,就盲目地相信,这就是所谓的迷信。而当您对同样的某件事物搞清楚了,弄明白了,知道了这件事物的来龙去脉,起因和后果,符合自然规律或者是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性,您再相信也就不是迷信而是实事求是了。
所以,信与不信在于自己的认识,这是先决条件。这种认识来源于对事物深入的理解和分析,而不是盲目的信任或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