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对于买方而言,登记费为80元/套,契税则根据住房的建筑面积和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来确定。如果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并且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则该住房被视为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5%。如果缺少其中一个条件,则该住房为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3%。此外,印花税为5元,手续费为3元/平米。
对于卖方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但如果是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对于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卖方还需要缴纳手续费和营业税。手续费为3元/平米,而营业税则根据出售住房的时间来决定。如果出售的是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则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如果出售的是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对于非普通住房的转让,如果其购买时间超过2年(含2年),则按照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的营业税。
此外,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为5元。如果需要贷款购买二手房,还需要缴纳评估费,评估费根据房产评估价值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且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如果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且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则应缴千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