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大学生在毕业后的两年内选择自主创业,可以向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允许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且在一年内需将注册资本追加至50%以上,剩余资金可在三年内分期缴清。
2. 对于大学毕业生新办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税务部门批准下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而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需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申请程序,提供便利的账户开立和结算服务。贷款额度通常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如需延期,可申请一次延期,贷款利率将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确定,担保额度最高为担保基全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包括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二资等有关手续)两年;免费提供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查询,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的费用;优惠为创办企业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这些优惠由国家制定,面向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各地也出台了更细化、更贴心的法规以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了解这些优惠能够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的支持,增强他们创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