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进行的,此时投资者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心理价格进行买卖申报。这一阶段,所有有效的委托订单由电脑交易系统集中处理,以产生一个成交价格,即集合竞价的最终价格。
如果集合竞价期间的订单未能成交,它们将自动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阶段。集合竞价的具体过程是将所有委托订单集中起来,根据不低于买价和不高于卖价的原则,找到一个能成交最大数量的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成交量最大、高于基准价格的买方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方订单全部成交、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订单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时间在不同市场有所不同。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均为9:15至9:25,而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至15:00。
在集合竞价阶段,撤单是不被接受的。不过,在正常交易时间内,撤单是可以的。
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是:首先确定有效委托,然后选取成交价格,接着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卖订单,最后揭示成交价格和成交量。
集合竞价中,成交价格的产生是基于最大成交量的原则,而不是申报手数的大小。
集合竞价对投资者来说,是每天开盘价的重要决定因素,它反映了市场对某只股票的初步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