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有效期内未进行复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或进行补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与其从事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需要复审一次。对于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特种作业人员,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六年一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六十日内,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健康证明、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等材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按照前述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学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考核发证机关应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确认;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