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假设法院宣判2万元的财务损失,结果如下:
一、交易双方默认QQ交易产生财务损失,双方各自负责一半责任!即客户负责10000元,本单位负责10000元。
二、本单位没有电话核实,也需负责10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种情况:单位制度不严格,没有明文规定“不电话核实后绝不得付款,否则责任人负全责”,口头要求不算,单位责任6000元。
责任会计没有电话核实的常识性失误,责任2000元。
财务没有确认会计是否电话核实,责任2000元。
第二种情况:单位制度严明,有明文规定“不电话核实后绝不得付款,否则责任人负全责”,且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本人签字,单位责任2000元(用人不当,公司也有相应的责任)。
责任会计没有电话核实的体制性失误,责任4000元。
财务为会计上级,没有确认会计人员是否电话核实,责任4000元。
针对以上情况,已经报案,案子未破,老板直接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不合理。
如果公司要求直接赔付,可以拒绝执行,然后让公司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