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这一概念是哲学、社会科学等多个领域的基本原理。
1. 联系的普遍性:事物和现象,无论在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中,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例如,生物体内的器官、细胞、分子等相互联系,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2. 联系的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以及自然界的其他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联系,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改变。
3. 联系的多样性:不同事物之间的联系各不相同,同一事物内部的不同要素之间联系也各具特色。如人际关系与人对自然的关系,分别体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同联系。
4. 联系的条件性和可变性:事物的联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例如,社会经济的发展会引起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变化;技术的进步同样会导致经济、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变革。
事物之间联系的种类包括:
1. 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直接联系是事物间直接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如物体间的碰撞、光线的传播。间接联系则是通过其他事物或中介来传递和影响的关系,如植物的光合作用需要光能、二氧化碳和水等中介。
2. 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本质联系是事物之间固有的、必然的联系,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性,如万有引力定律、能量守恒定律。非本质联系则是表面、偶然的联系,如日常人际交往、商品交换等。
3. 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必然联系是不可避免的关系,如自然规律中的因果关系、生物演化过程。偶然联系则是随机的、不确定的关系,如股票市场波动、人的情绪变化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