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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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12-30 09:24:07
上门女婿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一)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二)生产、运营与投资所获之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者。以及(五)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导读(一)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二)生产、运营与投资所获之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者。以及(五)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下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一)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二)生产、运营与投资所获之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者;
以及(五)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门女婿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一)薪资、奖金及劳务报酬。(二)生产、运营与投资所获之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者。以及(五)其他应属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