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签署后仍可变更,但若已完成离婚登记则不可再行反悔。
变更取决于以下情况:
1.若单方面反悔,婚姻关系解除且无法自动恢复;
2.若双方对离婚登记有所疑虑,可前往民政部门申请复婚;
3.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者,可诉诸法律请求重新分配。
如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行为,法院将裁定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