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破产后,员工有权获取经济补偿金。
这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依法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助款。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依据一定标准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破产时,员工可获得以下赔偿:
1.公司拖欠的工资以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
2.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