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
1. 执行申请书需详细填写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均可从判决书中获取);
(2)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3)具体申请执行的事项及数额。
只有标的明确,法院立案程序才更为顺畅。
2. 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其身份的材料。
如有代理人,需提供代理手续。
3. 执行依据:
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同时,需附上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若为法院出具的文书,可向承办法官索取;
若为仲裁裁决书,可前往仲裁委员会复印送达回证复印件作为生效证明。
针对离婚判决结果,双方应严格遵守,尤其是涉及赔偿部分,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经济状况和离婚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赔偿方应积极履行,否则将视为违反司法判决,面临强制执行。
在实践中,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问题已作出判决,但对方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此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均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离婚案例都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满足特定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