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房须知:
1.房地产开发商需持有《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2.包含"两书"的必备材料即质量保证书与使用说明书均应予以提供;
3.经过国家指定专业机构的实际测量数据,确认是否与购房合同中所述相符,以期尽快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收到入住通知后应评估开发商是否按时交房,若逾期则应提出相应建议,并依据开发商回复决定是否收房。
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前往收房,首先核实开发商提供的文件是否满足上述条件,随后对房屋进行实地查验。
在与开发商交接过程中,需关注以下几点:
1.确认入住房屋为本人所购,如有不符,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提出更换;
2.核实面积是否存在误差及其误差率是否超过3%;
3.自行检查房屋质量,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与开发商共同签署书面记录,并要求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修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