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金”,即通常所称之住房公积金与企业年金两种金融保险工具。
具体内容如下:
1. 住房公积金为国家机关、国企、城镇集体拥有或外资、个体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及在职职工所积累的长期住房储备资金。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每位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其自缴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均归属于个人资产;
2. 企业年金则是指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基础上,企业及员工共同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