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为土地使用权确权证明书;
反之,房产证不仅是房地产交易所得的此项权利之书面凭证,更是赋予了购买者依法享有实物占有、运用、获益及处置房屋的权力。
其主要异同点如下:
首先,二者的产权性质各不相同。
房产证代表着购买者通过交易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而集体土地使用证则是集体土地所有人拥有土地占有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的合法证明。
其次,所有权的主体也有所差异。
房产证仅能颁发给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若该房屋属于共有的,还可以向共有人颁发共有权证。
然而,对于土地使用证而言,只要在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过程中没有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的界限,无论以村或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都将被认定为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最后,两份证件的作用也大相径庭。
房产证主要用于房屋登记事务,旨在维护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性;
而集体土地使用证则是国家保护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者享有使用和收益等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