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若卖方受领定金后反悔不愿出售房屋,则其有权退还定金,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是否能够追索以及可能引发的后果,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或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定金事宜有严格规定,如收受定金方未按约履行义务,须双倍返还定金;
而交付定金方若未按约履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定金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合同已明确规定违约时定金的处理方式,则需依约执行。
例如,合同可能规定违约时定金不予退还或需支付一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