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 70 年产权期满之际,所有权仍将归属不动产证书上的登记持有人。
这是因为产权到期仅代表所在土地使用权的结束,而非所有权的丧失。
只要所有权已确立,便可永久享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类 70 年产权住宅用地而言,其土地使用权在期满后将自动延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