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30 09:18:33
劳动合同期满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吗?
劳动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合约期满,亦须给予双方充足时间准备。对于在试用期的员工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导读劳动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合约期满,亦须给予双方充足时间准备。对于在试用期的员工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通常情况下,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
劳动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即便合约期满,亦须给予双方充足时间准备。
对于在试用期的员工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吗?
劳动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雇主,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合约期满,亦须给予双方充足时间准备。对于在试用期的员工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