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章程一般只规定法人代表的职务,如董事长或是经理人,而非具体人名。
因此,在职务变动时,法定代表人也随之改变,无需对章程进行变更。
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东必须签署相关协议,且需获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批准;
协议签订后,需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新股东加入并不涉及章程修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