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划分的规定或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财产划分协议,对于男女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离异之后,若男女双方更改原有财产分割协议或是另立全新财产分割协议,此新协议亦将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应。
若因财产分割协议引发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无任何欺诈、胁迫行为,协议内容应得到支持。
然而,若补充协议内容仅为婚姻状况的约定,例如男女双方虽已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却在后续签署补充协议,声明双方实际上并未离婚,仍保持“夫妻”关系,即所谓的“假离婚”,那么此类补充协议将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