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户口迁移事务,可委派代理人代办。
常规迁移流程包含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即申请准迁证和领取迁移证件),委托人无需亲自参与,代理人可以代劳;
但第三阶段,也就是实际携迁移证件迁往新户籍所在地,建议您亲自办理。
关于异地迁移,到达迁入地后,城市居民应在三天内,农村居民应在十天内,由本人或户主携带所需迁移证件,前往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入登记,并交还原有迁移证件。
对于无迁移证件者,可凭以下证件向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
1.退伍军人、转业军人及退役军人,需提供县级市兵役机关或团级以上级别颁发的证明文件;
2.归国华侨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国颁发的护照或入境许可证书;
3.经法律判决、检察机关指控后释放的人士,需出示释放机关出具的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