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补偿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即将待征房屋经过专业评估后,得出综合评定结果,据此计算补偿金额;
二、产权置换,具体包括两种形式:
(1)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即根据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产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以新建房屋同等价值进行产权交换;
(2)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即以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基准,按应安置面积在异地互换产权房屋且无须另行支付差价。
此外,还有一种复合式补偿,即兼具货币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