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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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30 09:20:58
离婚冷静期规定期限
根据国内法令,自婚姻注册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算起,若任一方在30日内不愿离异,可撤回申请。30日期限过后的第二个30日内,各方须亲自前往婚姻注册机构领取离婚证书。如未申请,则视作撤销离婚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导读根据国内法令,自婚姻注册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算起,若任一方在30日内不愿离异,可撤回申请。30日期限过后的第二个30日内,各方须亲自前往婚姻注册机构领取离婚证书。如未申请,则视作撤销离婚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为协议离异,离婚冷静期计30天。
根据国内法令,自婚姻注册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算起,若任一方在30日内不愿离异,可撤回申请。
30日期限过后的第二个30日内,各方须亲自前往婚姻注册机构领取离婚证书;
如未申请,则视作撤销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规定期限
根据国内法令,自婚姻注册机构收到离婚申请之日算起,若任一方在30日内不愿离异,可撤回申请。30日期限过后的第二个30日内,各方须亲自前往婚姻注册机构领取离婚证书。如未申请,则视作撤销离婚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