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定义明确了侵权行为是指对他人人格权、财产权及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并须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参照致害人的数量,可将侵权行为划分为单个侵权与共同侵权两种形式。
单个侵权即仅由一位致害人所为的过错行为。
而共同侵权则需两位以上的行为人合谋或者共同疏忽引发损害,或者没有共同故意或疏忽,但其行为直接作用于同一受害者,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损害结果。
根据上述条款,共同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共同故意屡次侵权、共犯过失利害,以及相互协同的故意行为。
对于构成共同侵权的条件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1. 必须二人以上具备共同意思表达;
2. 必须在共同意向的驱动下采取行动,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3. 参与人员应具有基本的法律责任意识;
4. 并未存在意识上的相互联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