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正常情况下,成年离异子女无法获得父母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权,但若父母二人协商达成一致并进行财产赠予则属例外。
2、离婚时,夫妇二人应就共有财产自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效,则由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也应依法予以保障。
3、若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过多责任,离婚时可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另一方有义务予以补偿。
具体补偿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协商无果,则由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