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挪用公款行为与家人无直接关联或其对此毫不知情,则不会涉及家人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公款擅自转作私人用途,用于违法活动;
或将公款大额借出以谋取私利;
或是以相同金额将公款借出且逾期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者,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