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受限于民事行为能力,被监护人在自我保护方面存在局限性,易遭受外部侵扰和伤害。
监护人负有此项权利与义务。
2. 管理被监护人财产。
监护人可合法、合理地使用并处置被监护人财产。
3. 代为处理民事及诉讼活动。
4. 抚养及照料被监护人。
监护人需担起教育和关心被监护未成年人的重任,确保他们身心健康以及生活稳定。
5. 对被监护人造成的损害负责。
若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被监护人财产损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