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房产登记于子女名下,则归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范畴,父母离婚不得分割子女个人资产。
由于房产证书显示的持有人系孩子,若无其他证据表明房产实际权属与登记状况不符,那么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即被视为房产所有者,这部分房产便不由夫妻共有。
此外,夫妻离婚分割财产仅限于婚姻存续期内的共同财产,并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
子女名下房产即为其个人财产,父母作为监护人可在不损害子女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管理,但不可任意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