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通常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提供误工费的证明。
2. 在申请误工费时,受害者需要提供自己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明。
3. 误工时间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4. 受害者的误工收入证明则需由受害者本人提供。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6. 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7. 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8.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9. 如果受害者无固定收入,应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10. 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