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某些特殊情况时,离婚证书仍具备实际意义。
例如,在二度婚姻中,离婚证书成为必备之物;
而若再度组建家庭且打算生育,则需在办理准生证时提交离婚证书给计生部门审核。
因此,离婚者在面对这些情况时,务必重视离婚证书的重要性。
首先,离婚证书是确认已婚夫妇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凭证,它通常由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与人民法院认证颁发。
其次,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如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协议内容须涵盖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的声明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置等方面的共识。
婚姻登记处应位于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2.婚姻登记处在核实双方确属自愿离婚且已妥善处理子女及财产事宜后,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若不符合离婚条件,将无法办理离婚。
符合离婚条件者,需等待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申请。
3.自冷静期满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亲自至婚姻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