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配偶一方负债,是否牵连配偶另一方?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29 06:35:28
文档

配偶一方负债,是否牵连配偶另一方?

具体而言。1)如债务经夫妻双方签署或单一方在事后认可,或在婚姻期限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融资的负债,皆属夫妻共有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共同完成偿付。2)如债务并非为了满足家庭日常需求而产生,而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一方向个人担保产生的,则非夫妻共管之债,须由负债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推荐度:
导读具体而言。1)如债务经夫妻双方签署或单一方在事后认可,或在婚姻期限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融资的负债,皆属夫妻共有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共同完成偿付。2)如债务并非为了满足家庭日常需求而产生,而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一方向个人担保产生的,则非夫妻共管之债,须由负债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丈夫或妻子一方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可否需偿还,与该笔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共有债务密切相关。
具体而言:
1)如债务经夫妻双方签署或单一方在事后认可,或在婚姻期限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融资的负债,皆属夫妻共有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共同完成偿付;
2)如债务并非为了满足家庭日常需求而产生,而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一方向个人担保产生的,则非夫妻共管之债,须由负债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文档

配偶一方负债,是否牵连配偶另一方?

具体而言。1)如债务经夫妻双方签署或单一方在事后认可,或在婚姻期限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支融资的负债,皆属夫妻共有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共同完成偿付。2)如债务并非为了满足家庭日常需求而产生,而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由一方向个人担保产生的,则非夫妻共管之债,须由负债方独立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