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由公安机关在详细了解事故原委之后,依当事人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间的关联性及该行为于事故中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步骤主要包括:
1)事故发生之时,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寻求交警援助;
2)交警抵达现场后,开展现场处理及调查工作;
若肇事者逃跑且暂未被发现者,自发现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公安机关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已发现者则需当事人书面申请后方可出具;
3)对于未逃逸的肇事者,如无需检验或鉴定,公安机关可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若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表示认同,公安机关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