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中的追诉时效期限取决于各类犯罪法定刑的轻重程度,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最高刑为五年以上至十年有期徒刑者,追诉时效为十年;
3.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者,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