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可以采用共同财产制度来对彼此间的财产进行详细的约定与分配。
这种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夫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限内所获得的财产,无论其来源于何方,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由他们共同享有和支配。
在此基础上,夫妻双方将以平等的姿态,共同行使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