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外情与离婚财产分割并无直接关联,即便是取得其婚外情证据,也无法实质性改变财产分割结果。
此类证据仅能作为法官裁量时的考量因素之一,但未必然对财产分配产生决定性作用。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分协议与判决两大类。
(一)协议分割。
若因一方婚外情引发离婚及财产分离问题,夫妻可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在此基础上,法规充分尊重各方意愿,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及内容均由他们自行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夫妻在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诉诸法院,由法官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若有外遇方的行为构成重婚、姘居或在离婚前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恶劣行径,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