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对酒驾行为的惩罚规定如下:
首次酒驾者将面临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及1000-2000元罚金;
若非首次,则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及1000-2000元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至于醉酒驾车,不仅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五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此证。
此外,对于被判定为刑事犯罪的车主,将接受拘役和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