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判定为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中,同居期内共获收入及购入资产划归共有资产范畴;
私人财产则包括各自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应视作共同债权、债务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