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夫妇成家之后,若父母资助购买房产且明确表明房产仅归其中一人所有,那么此项资产应视为单独的合法财产,离婚之时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然而,若父母未作明示,该笔财产即被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需经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