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应恪尽职守且须依法完成清算职责。
清算组成员严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或非法获得收益,也禁止侵占公司资产。
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则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