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放弃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29 06:26:02
文档

放弃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和已故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相关文件。由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推荐度:
导读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和已故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相关文件。由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办理房屋继承权放弃公证书,需提交下列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
证明申请人和已故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相关文件;
由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文档

放弃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和已故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相关文件。由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