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锁经营企业的战略模式主要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三种。
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方面,更易于发挥整体优势。直营连锁的劣势在于需要庞大的自有资本开店,发展速度和规模受到限制,同时各分店自主权小,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会受到限制。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经营的优势在于可以利用品牌效应迅速扩张,同时降低经营风险;劣势在于需要处理好与被特许者的关系,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自由连锁也称自愿连锁,其运作机理是:连锁公司的主导企业均保持原有的独立法人地位,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主导企业的倡导下,各成员店自愿组合,以合同为纽带,使多个单体零售企业形成松散的联合体,通过共享采购、配送、销售策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的目的。自由连锁的最大特点是各店铺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上是独立的,与总部没有隶属关系,只是在经营活动上的协商和服务关系。自由连锁的优势在于各店铺有较大的自主权,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劣势在于统一性和协调性相对较差,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