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合同性质是首要任务。
若非正式合同,可经协商或诉讼追索定金;
若为认购合同,同样具法律效应,双方应积极协商,尽量保障各自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依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能否取回定金及是否仍须赔偿取决于合同条款,同时需确保其合规性与合理性。
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律途径,法院将依法裁定,通常以合同为准绳。
如买方因介意房屋质量、进度延迟或其他开售前的违约行为而放弃购买,只要掌握充分证据,便可协商或诉讼要求退还定金。
然而,若已签署购房合同并生效,买方反悔出售方通常不愿退还定金,且协议通常会注明此项,因此退款难度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