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撰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需注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以及住址;
第二部分明确诉讼目的;
第三部分详细阐述事实依据与理由,包括婚姻状况、子女诞生日期、离婚原因等关键信息。
诉状建议采用打印方式,结尾处务必亲笔签字确认;
2.向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在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
3.提交民事诉状两份、结婚证书、双方身份证件(至少携带本人证件)、子女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原件,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请同时提供相关财产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证据需提供两套复印件(法院留存一份,另一份交由对方查阅);
4.立案大厅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应费用;
5.将缴费凭证与材料交付法院立案大厅,等待后续通知;
6.法院安排开庭日期,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被告,被告收到材料后,法院会通知具体开庭时间,届时需前往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若被告亦同意离婚,法院可能进行调解(调解为我国民事案件中的必要环节,开庭前无调解,开庭时询问是否接受调解)。
若调解成功,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可能为离婚,也可能为维持现状,结束案件;
8.若调解失败,则进入正式开庭阶段。
若开庭时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由法院作出判决,最后发出《民事判决书》;
9.判决结果可能为离婚,也可能为不离婚。
通常情况下,首次提出离婚申请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将裁定不准予离婚。
若对该判决结果不满,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