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制度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一个相互了解和适应的机会。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1.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度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且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这显然是违法的。
2. 其次,如果试用期已经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3. 最后,如果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的试用期约定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